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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行政长官选举10月13日投票

格隆汇8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行政长官选举将于10月13日投票。

澳门行政长官由年满40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拥护《基本法》和効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行政长官由4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