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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力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格隆汇8月9日|近日,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要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大力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在租房提取方面,各地可通过适时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灵活选择提取时间等措施,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在支持购房方面,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提高贷款限额和实际可贷额度、支持购房按月提取等措施,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在支持电梯加装方面,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支持本人和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双方父母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