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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长《建立健全上海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有效期

格隆汇7月31日|上海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通知,经评估,201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建立健全上海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沪发改规范﹝2019﹞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