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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执行最低首付比例 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格隆汇7月26日|兰州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因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当前执行的首套房20%、二套房30%统一调整为20%。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将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当前执行的50%调整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