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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多孩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

格隆汇7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石家庄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表示,7月4日起,二孩或三孩家庭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含商转公),申请人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两套成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