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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建议下调若干价格范围的股票的最低上落价位

格隆汇6月28日|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下调香港证券市场最低上落价位,包括证券市场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股本权证等衍生品的最低上落价位,降低整体交易成本及提升流动性。咨询为期12周,9月20日结束。

所谓的最低上落价位,是在交易所买卖的证券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是股票市场结构的基础一环。最低上落价位决定了交易容许的最小买卖价差,即挂盘册中的最佳买盘价与最佳沽盘价之间的价差。买卖价差所带来的价差成本是隐含的交易成本之一,因此最低上落价位一向被视为可以影响交易成本及交易流动性的因素。

港交所称,在全面检讨适用证券的流动性概况后,拟分两阶段逐步对所选定价格范围的证券实施有关建议。第一阶段是股价10港元至50港元价格范围的证券,建议将其最低上落价位下调50%至60%。第二阶段,将股价0.5港元至10港元价格范围的证券的最低上落价位下调50%。港交所预期第一及第二阶段将分别涉及约300及1300只适用证券,占日均成交总额近30%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