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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发布房地产新政26条 买房发放消费券还可退税

格隆汇5月2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制定了26条内容,从拿地、报建、项目建设、验收、销售等全环节支持房地产开发、消费者购房。其中提到,实行阶段性购房发放消费券活动。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阳江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契税缴纳后,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申请领取消费券,可领取的消费券最多为3000元。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阳江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