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是国务院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第三条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意见》将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置于首位,并要求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要求公募基金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重点内容如下:
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
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和进一步强化退市监管。意见要求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
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强化股市风险综合研判。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建设,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同时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
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健全线索发现、举报奖励等机制。坚决破除“例外论”、“精英论”、“特殊论”等错误思想。整治“影子股东”、不当入股、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