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支付第三年可转债利息,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1月22日,思创医惠发布关于202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情况公告。思创医惠于2021年1月26日公开发行了817万张可转债(债券简称:思创转债,债券代码:123096)。根据《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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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思创医惠发布关于202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情况公告。

思创医惠于2021年1月26日公开发行了817万张可转债(债券简称:思创转债,债券代码:123096)。根据《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思创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2024年1月26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的利息。

根据中证鹏元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的《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思创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3】529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思创转债”信用等级至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思创转债”计息期间为2023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1%,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0元(含税)。

对于持有“思创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8元;对于持有“思创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元;对于持有“思创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4年1月2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8日,思创医惠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思创医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二、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思创医惠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思创医惠经营范围包括塑胶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推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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