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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 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格隆汇8月19日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