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增长乏力,个税改革可以拯救消费吗?

目前,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增长,收入差异拉大。整体来看,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低于GDP增速。近年来,随着GDP增速放缓,我国进入稳增长的发展阶段,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GDP增速差额收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

作者:明明

来源:明晰笔谈

原标题:《【消费降级之殇】如何拯救消费?个税改革的历史回顾和展望》

目前,我国消费增长乏力,拉动内需增长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2018年8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经济数据,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3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8%,较6月下降0.2个百分点;1-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752亿元,同比增长9.3%,低于前值9.4%。我国消费疲弱的趋势仍未改善。同时,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为下半年的基调,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对经济发展提供支持。2018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9日,全国人大公布修正案草案与说明,公开征求意见。但是,减税对个人消费的积极作用有多大,消费是否会因此提振?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消费为内需增长的支撑,但数据不容乐观

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过去,我国的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的是投资。但是从2013年以后,消费逐渐超过了投资的作用,成为了拉动内需的主要动力,尤其是2015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商品零售的便利性推动了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潜力得到挖掘。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同比达到了78.5%,体现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从全球来看,主要国家的经济可持续增长是靠消费来驱动的,中国的发展趋势也是如此。并且,今年经济环境受到贸易战和去杠杆的内外影响影响,出口和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限,因此促进消费是推动经济转型、稳定经济发展的必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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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从目前来看,消费增速并不乐观。从社会零售总额来看,增速从2008年以来开始下滑,在金融危机之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零售总额增速在2008年7月达到了最高点23.3%。此后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增速开始下滑,虽然在2010年增速有所回升,但是总体呈下行趋势,增长乏力,2018年7月份社会零售总额的增速已经降至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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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结构来看,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消费结构分化。一些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处于消费降级阶段。由于收入增速下滑,低价的消费品迎来的黄金时代,比如引发争议的拼多多成功上市,凭借低价在二三线城市中的消费者中站稳脚跟。而榨菜、方便面、面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低价消费品今年在低迷的A股市场表现非常抢眼。但是,高收入群体的确存在着消费升级。一般认为,消费升级就意味着品质升级、品牌化、价格优势以及小众市场、需求多样化定制化等。近年来,旅行社组织境外出游人数不断提升;总体来看,追求性价比的低水平消费和多元化的文化精神消费共同发展,体现了我国消费者收入水平的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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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增长,收入差异拉大。整体来看,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低于GDP增速。近年来,随着GDP增速放缓,我国进入稳增长的发展阶段,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GDP增速差额收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2018年上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而我国今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8%,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6.7%。此外,不同地区的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从省份看,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等9个省市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14063元的平均线;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的省市均位于东部地区,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天津,东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居民财富差距也逐步扩大,据世界银行统计,2016年中国人均财富基尼系数已高达0.789,收入差距扩大影响了消费增长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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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对消费有多大的影响

个税对消费的影响更多体现在收入分配上。个人所得税并不直接作用于消费,而是通过影响某些中间变量,进而与最终消费目标联系起来。从影响机制上来讲,个税主要通过两种路径干预居民消费支出:首先,它可以直接改变可支配收入的约束,通过减少税费增加可支配收入,改善居民消费;其次,个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来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改变边际税率、免征额等指标来实现改善收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边际税率就是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边际税率的合理增加会增进税收的累进性以缩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过高的边际税率可能会对生产与投资产生负面效应,从而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同时,过高的边际税率也可能会增加逃税动机,束缚个税再分配作用。免征额也是我国个税改革中经常调整的指标之一,免征额的提高增加了一部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但是免征额的提高缩小了税基,限制了个税调节的范围,影响了个税再分配功能的发挥。

就我国个税改革的历程来看,个税改革促进了收入分配,提高了个人可支配收入,但是在促进消费上的作用较小。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以来,个税共经历了6次修改。近年来,我国在2008年和2011年分别实行了个税改革。2008年对个税的改革仅仅体现在调整减除费用标准上,2011年的改革更加完善,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减除费用标准(免征额),还对税率的级距和覆盖范围有了调整。

2008年的个税调整将免征额由每月1600元调整至2000元。从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400元免征额的提高对扩大可支配收入的作用有限。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每月工资性收入为841.58元,免征额上调至2000元以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比重下降至30%左右,大部分职工收入在免征额之下,上调免征额对增加可支配和消费的作用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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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个税改革中,提高起征点与降低税率并举。我国个人所得税在2011年的改革中首次调整了税率结构。初始税率由2011年前的5%降为3%,最低税率的降低更能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其次,2011年改革将税收层级减少为7级,减少了税率层级,扩大了税率级距,既保障了中低收入阶层,又使不同收入纳税人的税负增减变化较为平滑。再者,45%的最高税率在国际上处于中高水平,但是达到这一层级的工薪收入者少之又少。提高免征额,使得这一部分的再分配效应作用微弱。2011年的税改免征额提高与税率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减税力度相对较大,但对减税受益者来说,减税占总收入的比重仍较小,并且此次税改针对中高收入阶层的减税力度更大,这些阶层的平均消费倾向较低,收入改善对消费的影响较小。总体而言,2011年的个税改革对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起到了积极影响,但是对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善依然有限,再加上中国住房、医疗、教育体系被市场性消费所取代,其对消费改善的作用进一步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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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个税改革会达到刺激消费的效果吗

2018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将草案进行公示,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从该草案来看,此次改革将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继续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此外,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并且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减少税收漏洞。

今年改革在这几点上有望改变收入分配结构,刺激消费:(1)减税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效应更加明显。年薪30万的人群在新的税法准则下税后收入可以增加6377元,对于中产阶级更多带来利好,中产阶级的扩张对于全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2)专项扣除的增加有利于减轻居民在其他方面的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子女教育支出和大病医疗支出的专项扣除会减轻相关家庭的支出压力,使个税负担更加合理化。住房领域的专项扣除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住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挤压。(3)将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收税,综合收税有利于个人收入分配的合理化,但是具体实施具有难度,需要核算多种收入来源,对征管部门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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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个税改革对中低收入群体改善预计更明显,但从社会消费总量上看可能影响幅度有限,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房地产价格较高导致的高杠杆和房租对消费的挤出效应是家庭消费受到抑制的主要原因我们在之前的文章《债市启明20180810——居民杠杆对消费影响几何?》中曾经提到2017年,居民杠杆率高达49%,而主要的家庭负债来自于住房贷款,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变动会引起居民消费率的反向变动。房价的上涨使得居民不得不贷款买房,还贷压力抑制了居民 的消费水平。除了由于购买住房带来的压力,租房一族也因为房租上涨的压力严重抑制了消费能力。由于供需不平衡、房价上涨带来的房租补涨等因素,房租上涨的势头仍将持续,这对一线城市的消费者影响较大,其消费水平受到抑制消费结构恶化。

(2)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抑制消费。根据边际消费递减原理,富人每减少1元而降低的边际消费倾向小于穷人每获得1元而增加的边际消费倾向,收入分配越公平,基尼系数越小,则居民总体的平均消费倾向越高。我国目前的收入水平差距拉大,原因有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也有存量经济发展模式下不同行业的发展分化,传统行业逐渐没落,新兴行业盈利较高。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一直伴随着我国的经济转型过程。

(3)我国税制上相对其他国家还有可借鉴之处。仅从今年的个税改革草案来看,虽然有了专项扣除、综合征收劳动报酬所得税等亮点,但是其对收入水平的改善作用较小。此外,我国对财产性收入的征税力度较小,在我国真正的高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占比较高,为了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应该将财产性收入也列入征税范围之内。此外,对于不同的征税对象应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起征标准,对于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纳税压力,调节收入分配有很重要的作用。

影响消费增量的因素主要是居民收入以及收入差距,从指标上可以用可支配收入和基尼系数的变化率来反映。根据2008年和2011年的实证分析,个人所得税改革产生的居民消费额增量约为0.15%和0.57%。根据我们的测算,居民消费和可支配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86,和基尼系数的相关系数为-0.10。此次个税改革主要在改善中低阶层的收入状况,并且由于专项扣除项目的增加,预计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提升1.5%~1.8%,基尼系数变化率为0.35%~0.45%,根据测算个税改革对未来消费量的增长区间将为1.25%~1.51%。

债市策略

我国的消费增速近年来下滑,居民消费呈现疲软态势。但与此同时,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力量。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命题。今年的个税改革出台有望调整居民收入分配,促进消费动力。但是回顾2008年和2011年的税改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的现状,我们认为个税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但是总体上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有限,因此内需不足仍是目前经济的主要矛盾,尽管基建和财政刺激政策已经逐步展开,但如何通过国民经济周转,提高居民收入和减少收入差距,从而拉动真实需求,才是经济长期复苏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内需仍然乏力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很难出现涨,经济的主要矛盾还是滞,所以为了配合刺激内需和财政扩张,货币政策应继续保持宽松,10年期国债收益率将在当前位置保持震荡,维持3.4%-3.6%区间判断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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