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速递】金马能源(6885.HK):中期收益32.94亿,每股派息0.05元

格隆汇15日讯,金马能源(6885.HK)于盘后发布2018年中期业绩。据公告显示:公司上半年收益约32.94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约31.2%;毛利约5.77亿元,同比增长约41.6%;毛利率约17.5%,同比增长约11.3

格隆汇15日讯,金马能源(6885.HK)于盘后发布2018年中期业绩。据公告显示:

公司上半年收益约32.94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约31.2%;毛利约5.77亿元,同比增长约41.6%;毛利率约17.5%,同比增长约11.3%;权益所有人溢利约3.71亿元,同比增长约48.3%;每股基本盈利0.68元,中期派息每股0.05元。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于生产及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的中国公司。该公司通过五个部门经营业务。分别为:焦炭部门、焦化副产品部门、衍生性化学品部门、能源产品和贸易部门。

收益方面,期内焦炭分部是公司的最大业务分部,所得收益约18.97亿元,贡献公司总收益的约57.6%,焦炭分部的分部毛利率约为25.0%,同比增长30.2%;衍生性化学品分部是第二大业务分部,所得收益约7.04亿元,贡献公司总收益的约21.4%,其分部毛利率约为10.3%,同比增长27.16%;贸易分部是第三大业务分部,所得收益约5.57亿元,贡献公司总收益的约16.9%,其分部毛利率约为1.1%,同比下降57.7%;能源产品分部是第四大业务分部,所得约收益1.24亿元,贡献公司总收益的约3.8%,其分部毛利率约为30.0%,同比下降9.6%。

销售方面,公司销售成本约27.17亿元,同比增加约29.1%,主要是由于制造分部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粗苯、煤焦油)成本增加所致。

制造分部的煤炭成本约15.61亿元,同比增加4.9%,主要受煤炭的平均购买价上升所带动;粗苯成本约人民币2.78亿元,同比增加约17.6%,主要是由于加工量上升;煤焦油成本约1.41亿元,同比增加28.9%,主要是由于焦油的平均购买价增加至2,939.9元;产生煤气成本同比减少约220万元,主要是由于销售量减少令其所占生产成本减少;贸易分部的销售成本约5.5亿元,同比增加约332.5%,主要是煤炭贸易量增加约634.5%所致。

公司焦炭的产能维持约为每年210万吨(乾基),粗苯及煤焦油的加工能力分别约为每年12万吨及18万吨。同时,煤气产能亦保持每年10亿立方米。截止上半年,公司售出约110万吨焦炭(湿基)。公司在3月启动新建成的液化天然气生产设施,预期将实现每年约1.23亿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产能。

截止上半年,公司计息借款约为人民币9.45亿元,较去年底增加66.7%,融资成本约为2160万元,占相关期间公司的总收益约0.7%。借款增加主要是为稳定现金流,为公司发展做好资金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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